鞍山市供货商协会会员制度

一、申请入会条件:

(一)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
(二)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
(三) 具备“三证”(营业执照、税务许可、卫生许可),有厂家授权、合同;

(四)在本会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 ()自愿缴纳会费。

二、会员入会程序:

(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)经本会考核;

(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
三、会员的权利:

(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(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四、会员义务:

(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五、退会及除名:
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时,视为自动退会。
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   

 

    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鞍山市供货商协会

二〇〇六年四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