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市供货商协会会员制度 一、申请入会条件: (一)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 (二)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 (三) 具备“三证”(营业执照、税务许可、卫生许可),有厂家授权、合同; (四)在本会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 (五)自愿缴纳会费。 二、会员入会程序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 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 (三)经本会考核; 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 三、会员的权利: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 四、会员义务: 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 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 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 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五、退会及除名: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时,视为自动退会。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 鞍山市供货商协会
二〇〇六年四月八日 |